经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推荐、系评审工作组评审,认定代江月等631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其中舒周娟等224名学生被认定为“特别困难”、曾琪等182名学生被认定为“困难”、张朝瑕等225名学生被认定为“一般困难”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按照工作程序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18日—9月23日(共3个工作日)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系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袁老师
受理地址:成都校区艺术楼302办公室
联系邮箱:406379242@qq.com
联系电话:028-88412517
附件:药学系2021-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
药学系
2021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