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系师生:
为保障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客观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开展,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<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川教函﹝2019﹞274号)文件精神,按照《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(2021年修订)》文件要求,成立药学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、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名单详见附件《药学系2021-2022学年系资助工作组及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公示》。
公示期3个工作日(9月8日-9月10日),欢迎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监督。如有异议,在公示期内请到药学系学生科(艺术楼302)反映或拨打电话。
联系人:袁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8412517
药学系
2021年9月7日